经济困难且对社会有潜在价值的智慧创新者。
凡符合《盛凡阳光基金会帮扶标准》中所规定的条件者,均可进行申请。
申请:申请人符合帮扶对象标准的,向盛凡阳光知识产权基金发起申请。申请人未提出申请,
但经盛凡阳光通过其他渠道了解情况的,盛凡阳光知识产权基金会可以主动帮扶。
审核:盛凡阳光接到申请材料后,依据帮扶对象标准审核,对申请人经济状况及智慧成果进行审核。
审批和建档:盛凡阳光在10个工作日之内为申请者建立档案,并录入盛凡阳光帮扶管理系统。
对申请人遵循“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情况特殊者,经核实后可优先帮扶。
(1)申请单位或个人,应准备详细的书面说明。
(2)申请单位或个人,不存在侵权状况。
(3)申请单位或个人,申请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
(4)申请人必须遵纪守法,品良兼优,自愿接受基金会的考察和监督,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5) 申请人在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积极参加盛凡阳光基金会组织的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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